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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中纪委内鬼潘家华获刑11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698万余元 |
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重大事件
发布时间:2023-04-04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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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发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4月4日(农历2023年闰2月14日),靠烟吃烟,受贿1698万余元,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潘家华一审获刑11年。
受贿1698万余元一审获刑11年!“烟草内鬼”潘家华获从轻处罚。
北京时间2023年4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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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农历2023年闰2月14日),靠烟吃烟,受贿1698万余元,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潘家华一审获刑11年。
受贿1698万余元一审获刑11年!“烟草内鬼”潘家华获从轻处罚。
北京时间2023年4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潘家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潘家华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潘家华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兼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业统一实施财会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设备采购和生产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98万余元。
被告人潘家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潘家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1年5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潘家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21年11月,潘家华被开除党籍。通报称,潘家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帮助烟草行业私营企业主谋取私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出国旅游;将多名亲友安排在烟草系统工作;家风不正,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烟草系统违规获取巨额利益;贪图享乐,生活奢靡;对纪法毫无敬畏,靠烟吃烟,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家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潘家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11月,潘家华被捕,2022年1月被提起公诉。
——来源: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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