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发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
2021年3月1日(农历2021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决定逮捕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上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龚道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龚道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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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农历2021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决定逮捕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上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龚道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龚道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龚道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月1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称,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龚道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龚道安生于1964年11月,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行动技术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等职。
2020年8月,官方宣布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今年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称,龚道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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