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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近百人被处罚 |
【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政企信息
发布时间:2022-08-2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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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8月21日(农历2022年7月24日),星期日,山东烟台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近百人被处罚。
随着城区养犬市民逐渐增多,文明养犬一直是大众热议的话题,近日,烟台各地集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依法查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芝罘区
7月29日至8月10日,黄务派出所民警在锦绣新天地小区、三和绿景小区、隆中路、隆南路开展日常巡逻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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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2年8月21日(农历2022年7月24日),星期日,山东烟台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近百人被处罚。
随着城区养犬市民逐渐增多,文明养犬一直是大众热议的话题,近日,烟台各地集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依法查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芝罘区
7月29日至8月10日,黄务派出所民警在锦绣新天地小区、三和绿景小区、隆中路、隆南路开展日常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王某等8人存在不按规定牵领犬只的行为,将其当场查获。目前,王某等8人均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日,福安派出所民警在幸福路处理警情时,发现于某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8月3日,社区民警在龙海家园开展巡逻检查过程中,发现于某某养犬一只,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将其当场查获。目前,于某因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被分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于某某因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8月10日,毓璜顶派出所民警在捷敏街开展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于某、杨某不按规定牵领犬只,将其当场查获。目前,于某、杨某均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4日,卧龙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黄务村开展日常巡逻防控过程中,将不按规定牵领犬只的梁某、邹某当场查获。目前,梁某、邹某均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5日,只楚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电厂东路附近巡逻时,将不按规定牵领犬只的王某当场查获。目前,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5日,白石路派出所民警在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中,在青年路、新海阳西街等处将不按规定牵领犬只的韩某、范某等5人当场查获。目前,韩某、范某等5人均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莱山区
近日,莱山公安对辖区的遛犬不拴犬绳、养犬不挂牌、饲养禁养犬种等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等违法行为58起。
8月1日,滨海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开展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王某在遛狗期间,未按照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5日,望海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3名犬主人在遛狗期间,未按照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张某、谢某、段某分别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9日,望海派出所民警在清查中,发现海韵路某小区赵某未依法办理养犬登记,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赵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牟平区
8月11日晚21时许,系山海岸派出所民警在龙湖一公园巡逻时发现,居民张某未按照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张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11日晚19时45分许,养马岛海岸派出所民警在养马岛某村前海环岛路路南,发现尹某某未按照规定对携带的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尹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西桂村牟一街处时发现,外出遛弯的居民许某某未按照规定对携带的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许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小区巡逻时发现,居民王某某未按照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龙口市
近期,龙口市公安局集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依法查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共查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14起。
8月14日,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龙港街道振兴中路附近巡查时,发现李某遛犬未按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并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之规定,依法给予李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15日,东莱派出所民警在东莱街道百盈新村巡查时,发现马某遛犬未按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并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之规定,依法给予马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栖霞市
近日,栖霞市公安局共排查犬主40余人,处置遛狗不牵犬绳违法行为3起,行政处罚3人。
7月31日,民警在万家购物中心附近巡查时,发现王某在遛狗期间,未按照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行政处罚。
7月31日,民警在栖霞市庄园街道税务局门口附近巡查时,发现高某在遛狗期间,未按照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高某行政处罚。
文明养犬注意事项
一、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出门为犬只佩带犬牌,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二、不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请给予狗狗正确的行为训练,避免犬只乱叫影响他人,在犬只吠叫时要及时制止。
三、遛狗时请牵好犬绳,主动避让行人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
四、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及时到防疫部门为犬只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
出门攥紧牵狗绳
定期接种疫苗
随时清理便便
……
“爱犬”就从文明养犬开始
来源:芝罘公安、莱山公安、牟平公安、龙口公安、栖霞公安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问政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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