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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
【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政企信息
发布时间:2023-12-19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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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9日(农历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讯:最新通告!事关烟花爆竹。
最近有许多网友提问:“今年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划重点!
栖霞市城区部分区域
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栖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分为
禁止燃放区和一般管理区;
禁止燃放区范围内
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栖霞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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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9日(农历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讯:最新通告!事关烟花爆竹。
最近有许多网友提问:“今年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划重点!
栖霞市城区部分区域
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栖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分为
禁止燃放区和一般管理区;
禁止燃放区范围内
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为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划定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为禁止燃放区。
白洋河以东,翠屏路(向东至S209)以北,S209以西,仙霞路(向西至长春湖)以南,上述道路、河流形成的封闭区域(包含道路、河流及其经过的建制村庄全域)。
二、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具体规定,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行。
三、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一般管理区内,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四、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7日。
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温馨提示
POLICE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栖霞市划定禁止燃放区,在禁止燃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是
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
的重要因素之一
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烟火虽美转瞬即逝
支持禁售!禁燃!禁放!
从我做起
减少环境污染
为建设山清水秀的幸福新栖霞
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丨栖霞发布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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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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