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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安全阀门!莱州一物流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押运人员被罚 |
【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政企信息
发布时间:2023-12-0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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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12月5日(农历2023年10月23日),星期二讯:拧紧安全阀门!一物流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押运人员被罚。
年终岁末,安全事故易发,莱州市公安局绷紧安全之弦,对易燃易爆危化品行业运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12月2日,虎头崖派出所、交警六中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物流有限公司在危化品运输车未配备押运员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安排驾驶员刘某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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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3年12月5日(农历2023年10月23日),星期二讯:拧紧安全阀门!一物流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押运人员被罚。
年终岁末,安全事故易发,莱州市公安局绷紧安全之弦,对易燃易爆危化品行业运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12月2日,虎头崖派出所、交警六中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物流有限公司在危化品运输车未配备押运员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安排驾驶员刘某驾驶轻型罐式货车违规运输50具满气的液化石油气罐,存在安全隐患。调查取证后,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物流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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