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8月4日(农历2022年7月7日),星期四,内蒙古自治区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组在巴彦淖尔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
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渔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第十组(兴安盟组),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孙光亚带队一行2人对巴彦淖尔市渔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云晓鹏、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牧业综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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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2年8月4日(农历2022年7月7日),星期四,内蒙古自治区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组在巴彦淖尔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
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渔业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第十组(兴安盟组),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孙光亚带队一行2人对巴彦淖尔市渔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市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云晓鹏、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人,磴口县、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和市旗县两级水产服务中心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分别到黄河巴彦淖尔磴口段、纳林湖农林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和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在市水产服务中心查看了全市的渔业安全生产档案等。检查组组长指出,要坚决排查风险隐患、整治突出问题、提升治理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具体到人、分解到岗、细化到具体环节。检查组组长强调,要加强与地方海事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持不懈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来源:渔业渔政管理科
作者:张建赵佳惠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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