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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出台六条森防硬措施,防控力度空前 |
【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政企信息
发布时间:2023-04-0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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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3年4月7日(农历2023年闰2月17日),星期五讯: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出台六条森防硬措施,防控力度空前。
龙圩区应急管理局
日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早谋划、早部署”制定了《龙圩区森林防灭火六条硬措施》,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以断然措施应对山火多发、频发的局面,坚决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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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3年4月7日(农历2023年闰2月17日),星期五讯: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出台六条森防硬措施,防控力度空前。
龙圩区应急管理局
日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早谋划、早部署”制定了《龙圩区森林防灭火六条硬措施》,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以断然措施应对山火多发、频发的局面,坚决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持久战。
措施一﹕列清单、明职责、勤巡护
一是清单式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总林长是第一责任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负直接领导责任,县、乡、村负属地管理责任,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对所经营林地防灭火工作负主体责任。二是严格火源管控,落实包片管护制度。清明节期间,区、镇一半以上干部、村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干部、全部护林员和巡逻员要进山入林管护。
措施二﹕全覆盖、造氛围、宣火案
一是全方位、多形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抖音、微信公众号开展森林防火广泛宣传,二是开展“敲门行动”提高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覆盖率,镇、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对野外违规用火反面典型火案进行全社会教育宣传,达到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遍、震慑一方的效应。
措施三﹕设卡点、下禁令、控火源
一是发布禁火令。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清明节至“壮族三月三期间”,全区境内所有山林及距离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二是要在主要进山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每个站点由1-2名镇、村干部或党员、群众、志愿者把守,对入山车辆和人员扫“防火码”并发放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单,造册登记姓名、电话号码、入山时间、离山时间和车牌号码等信息,对携带的轰天雷、易燃易爆物品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并登记,严禁携带进入林区。
措施四﹕盯重点、靠前防、打早小
一是专业指挥员、专业森林消防队伍24小时待命,立足打大火救大火,落实携装巡护制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制定森防包保一览表,明确包村责任人,掌握动态,研判风险,加强高速、高铁、苍海湖、李济深故居等重点设施、敏感地段周边林区部署布防,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做到严阵以待、靠前驻防、迅速反应、快速集结。
措施五:强调度、保安全、严惩罚
一是一旦发生火情,区森防指及时调度区、镇专业扑火队伍组织力量紧急扑救,必要时提请上级森防指组织扑火队伍、直升机等力量支援。二是坚持科学、安全施救,按照“三先四不打”要求,合理配置人员设施,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行政命令代替专业指挥。三是公安机关对森林火灾及时跟进,对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现一起、侦办一起,对违规用火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措施六:严值守、核热点、相协作
一是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认真核查反馈卫星热点,接收或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反馈。二是发生火灾时,带班领导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协助处置。三是森林火灾发生后,各镇、公安、环保、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掌握的森林火灾情况,归口由龙圩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避免信息报送不同步、不及时。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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