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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关于征集“吕剧文化之乡”品牌标识(Logo)的启事 |
【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政企信息
发布时间:2022-03-2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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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3月24日(农历2022年2月22日),星期四,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关于征集“吕剧文化之乡”品牌标识(Logo)的启事。
吕剧作为全国八大地方戏曲剧种之一,发源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时家村,是山东最具代表性的地方剧种,是黄河文化在东营区大地的演变和发展,迄今为止已有100多年的历史。2008年,吕剧被国家文化部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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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2年3月24日(农历2022年2月22日),星期四,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关于征集“吕剧文化之乡”品牌标识(Logo)的启事。
吕剧作为全国八大地方戏曲剧种之一,发源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时家村,是山东最具代表性的地方剧种,是黄河文化在东营区大地的演变和发展,迄今为止已有100多年的历史。2008年,吕剧被国家文化部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东营区被确定为吕剧传承保护单位。经过一代又一代吕剧艺人的孜孜探索和创新发展,吕剧已成为我们最为宝贵的人文财富、最具特色的文化符号。
多年以来,东营区始终将保护、传承、发展吕剧艺术作为使命担当紧抓不懈,探索实施了“吕剧进校园”“吕剧进社区”等一系列工作创新,累计培训人群达5万余人次,有关经验做法受到了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经验推广,吕剧在东营区大地焕发出勃勃生机。
2022年,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和奋斗起点上,东营区将实施吕剧振兴工程,作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吕剧文化之乡”建设,走好以吕剧为根脉的文化高质量发展之路。为了强化品牌引领,擦亮“吕剧文化之乡”特色文化品牌,挖掘阐释吕剧文化的时代内涵,讲好吕剧发展故事,提升东营区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吕剧文化之乡”品牌标识(Logo)标志,征集要求如下:
征集内容
东营区“吕剧文化之乡”
品牌标识(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24日
征集要求
1、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图案简洁唯美,构思新颖,便于记忆和识别,展现东营区深厚的吕剧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创意性和实用性,便于运用到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设计方案要求:应征人提交的logo须包括完整的设计图稿、设计说明、应用模拟。①设计图稿要求: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在一张A4纸上横式排版,logo设计尺寸不小于150mm×150mm。②设计说明要求:要附有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可以自行采用文字或辅以其他形式,逐一解释说明图案设计每一元素的寓意和象征意义,说明须清晰易读(不超过500字),其内容排版设置为A4纸尺寸。③应用模拟:可选择提供3-5个应用扩展项进行设计(涉及物料用品、印刷媒体或数字媒体等),每一个扩展设计在一张A4纸上横式排版。
3、提交要求:须提交设计方案电子版本一套,电子文件为JPG格式或PD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如方案入选,应征人需提供logo设计方案矢量文件。
参与方式
1、参与范围。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具有专业策划设计能力的机构、设计爱好者个人或设计爱好者集体均可参加。
2、具体要求。
①应征方需下载并认真填写《东营区“吕剧文化之乡”品牌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附件1),连同应征作品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dyljbszj 163.com。
②发送的邮件请注明:东营区“吕剧文化之乡”品牌标识(Logo)应征方案,附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③个人投稿须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团体投稿注明团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④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当面或邮寄等任何线下方式提交文件。咨询电话:18954014699、1390546971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人:宁先生、徐先生。
评审方式
1、初选(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活动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步评选,评选出15件入选作品。
2、终评(2022年4月28日至4月30日)。另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选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3、公布(2022年5月6日至5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东营区“吕剧文化之乡”品牌标识(Logo),并将最终结果在相关媒体平台上进行公布。
奖项设置
1、一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奖金人民币3000元。
2、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法律说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等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入选作品需签订《入选作品著作权无偿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方即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全部权利内容。
3、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各项入选作品奖可空缺,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6、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同时主办方对未获奖作品不作任何评选的解释。
(来源: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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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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