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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政企信息   发布时间:2022-09-06 21:56   
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9月6日(农历2022年8月11日),星期二,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金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10月13日,区委巡察一组向金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

  北京时间2022年9月6日(农历2022年8月11日),星期二,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金峰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10月13日,区委巡察一组向金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金峰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注重政治引领,强化整改自觉。2021年10月14日,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第二天,镇党委立即组织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邹亮任组长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3个工作组,统筹抓好整改任务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共牵头组织召开了1次党委会议、3场专题部署会和5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2022年1月7日,镇党委召开落实区委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深化镇党政班子成员对常态化加强政治巡察和巡察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全镇各级各部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注重从严从实,务求整改实效。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金峰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区委巡察一组对金峰镇巡察反馈问题分解表》等,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57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专题会议、一线调研、针对性指导等形式研究巡察整改问题11次,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主动对标对表,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全镇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既狠抓“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目前已建立完善制度7项,已处理相关人员47人次,涉及科级干部4人次,其中,诫勉处理7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谈话提醒6人次,书面检查24人次,辞退3人次,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做好巡察整改与抓好改革发展、抓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过程,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欠深入

  (1)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需加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工作例会制度。镇环保站每月召开1次环保相关会议,传达学习长乐区生态环境局部署生态环境部相关的迎检工作的文件精神;二是落实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以村(居)为单位建立三、四级网格,其中镇三级网格员2名,村(居)四级网格员21名,实行分片负责制,要求每月对中央督察件进行1次巡查,充分发挥网格员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的作用。对辖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三是加强环保日常巡查。选聘4名专职环保巡查员对镇区及其河道进行日常巡查,确保接到信访件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处理到位,做好企业环境保护监察,防治环境隐患,并结合群众工作抓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四是加强河长、河道专管员对河道日常巡查、保洁工作,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每个月开展自查,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采取长效监管,杜绝了问题反复;五是定期召开金峰镇陈塘港沿线重点企业座谈会。会议上与各企业签订保护环境承诺书,并明确了目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下一步治理措施。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工作规程》并严格遵照实施,规定党委委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带头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因十九届五中全会已无法补宣讲,2021年我镇全部党委委员已全部按要求到各村居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二是要求张某某等4位同志重新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并作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把关心得体会等材料,实施本人自查、经办审查、分管再查“三查”措施,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对材料雷同、照搬照抄等行为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有差距

  (3)关于“全国千强镇示范典型成效不够显著”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主动对接国际航空城建设指挥部和设计单位,根据国际航空城总体规划建设框架布局,结合金峰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完善金峰镇未来五到十年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群众休闲场所,投入2105.68万元资金完成金峰广场建设。二是以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城镇品质为主线,聚焦“攻坚120天”重点任务提速攻坚,长乐胪峰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攻坚期间交地目标任务;金福路及潭头连接线项目已完成道路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中创·卢峰壹号项目三幢已全部完成封。金峰镇2019年第2号地块已完成办理补偿登记。金峰镇2019年第3号地块土发中心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调查及征地社会风险评估。峰院系列三宗地块(前峰、峰院、源威)正在积极协助土发中心进行收储出让,不断推进金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攻坚方面。三是积极探索“以商养商”新路径,通过与福建人才融合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孵化经济产业园平台。大力举办企业家座谈会,会上向域内外20余名金峰籍企业家征集对金峰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域外税源回归、辅业回归等问题,并筹集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打造推动家乡乡村振兴事业。

  (4)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效果不够理想”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以点代面,对涉及裸房整治的村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华阳村的62#房屋立面142.53平方进行改造重新粉刷,对63#房屋立面181.09平方进行改造重新粉刷,同时,在工程结算中,比对施工设计合同,将核减的5#.61#.67#.70#.72#.74#房屋立面总计906.46平方交由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二次结算审核,目前华阳村裸房整治工程尚未最终决算;二是根据《长乐区农村住房建筑风貌管控导则及通用图集》,加强裸房示范户整治规范引导,统一装饰风格,提高裸房整治效果,进一步完善房前屋后整治工作,及时清理池塘漂浮垃圾,制定农村卫生管理制度、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三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整、立改”。加强保洁市场化运作日常监督和检查,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以来,我镇已按时、高标准的完成37批共1443处的人居环境问题清单整治。在2021年第一季度全区评比中,我镇列全区第五名,第二季度全区评比中,我镇列全区第十名,第三季度全区评比中,我镇列全区第九名,位居全区中上水平。

  3.“两违”整治力度偏软

  (5)关于“违建态势制止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力量,常态化部署、检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实行镇村(社区)联动,采用LED、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相关文件法规,走村(社区)入户,耐心向群众解释政策。镇两违巡查队每月将全镇违法建设情况及时向区“两违办”报告,镇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全力配合执法部门在违建施工现场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二是强化巡查,完善机制。健全镇综合执法队伍,完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将巡查制止责任延伸到村(社区)、落实到包村(社区)干部,共同监管,做好本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的巡查和查处工作,将“两违”控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坚决执法,狠刹歪风,在上级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对新增“违建”讲清利害关系,采取断然措施,坚决扼制;四是加强与供电所部门联动,查明违建供电来源,将对日常巡查发现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果断采取断电处理;五是督查问责,巩固成效。强化督查问题,及时对违建管控不力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镇纪委严明党员纪律,对党员参与违建严格立案查处,把是否参与“两违”或者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村(社区)选人用人考察条件,2017-2021年共立案51起违建案件,处理51人。

  (6)关于“旧房改建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进一步核查,对华刘村梁某某等4户住宅的产权发函给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冻结,尚未发现其他村民违规建设问题;二是不符合“一户一宅”审批条件的华刘村民梁某某旧房目前未建设,我镇已经通知其停止建设,相关经办人员董某某已离职,镇党委对村建站站长林某某进行谈话提醒,对时任分管谢某某作批评教育;三是镇村加强宣传引导,履行巡查、报告、劝阻责任,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上报相关建房问题,严把建房质量安全,将村民建房质量安全问题纳入村庄治理范围;四是村建站严把材料审核关,做到每一宗审批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五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并印发了《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暂行办法》,镇村各部门密切配合,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管理,严格落实五级网格员巡查制度与“四到场”制度,确保村民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建设;六是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在审核“一户一宅”时,要求申请人提供一户一宅保证书的同时并出具由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档案室提供的“一户一宅查询单”。2017至2020共审批171户,尚未发现类似的问题。

  (7)关于“坟墓整治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巡逻队分3班每天对各个山头进行巡逻,及时地发现,快速地处置,特别是紧盯清明、重阳等民间扫墓的关键节点,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二是开展绿化提升。我镇于2020年开展坟墓整治二期绿化工程,投入454万元对各村已整治未绿化的坟墓、已整治但绿化被破坏的坟墓及已整治但绿化效果不明显的坟墓进行补植覆绿工作,现所有坟墓均已按照按照园林绿化标准进行绿化整治;三是更新村规民约。督促辖区内21个村居完成坟墓整治治理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整改,目前21个村居均已落实到位。金峰镇对涉及违建坟墓的首台村、六林村、后团村、金峰村等4个村予以通报批评并以点代面全镇自查,尚未发现类似情况,24台坟墓均已覆土深埋。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不彻底

  (8)关于“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完善镇、村、企业安全监管网络,真正使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安全宣传。结合“安全宣传月”“平安三率”等活动,利用宣传栏、广播、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每个季度邀请消防安全的专家对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村(社区)安全协管员等进行消防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到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2021年“2.25”较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我镇向第三方公司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我镇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截止1月19日,我镇已开展消防培训9次,并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签订协议,每个季度安全的专家对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村(社区)安全协管员等进行消防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到会人员的安全意识。每季度或重点节日前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安全技术服务,协助我镇进行开展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复查,镇政府督促整改,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设施的配备,规范生产。

  (9)关于“安全监管履职水平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三项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为抓手落实落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行“红橙黄蓝”风险识别和分级分类管控,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确定43个行业市级标杆企业;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工作向纵深开展,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和重点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等关键部位和环节,每月开展不同主题拉网式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四定”原则进行限期整改,按照“四色清单”管理模式,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加强跟踪治理,不留后患,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或者整改无望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已经整改完毕的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彻底整改到位,目前49家规上企业473条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基础信息的收集归档,全面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率和水平。根据我镇安全年计划的安排,每月开展不同主题的专项检查,安委会成员单位严格加强各行业领域的日常安全检查,通过镇、村开展拉网排查工作,巡察整改后,我镇共排查出安全隐患数2515条,现已整改2405条。上级纪委对时任书记诫勉处理,对时任镇长政务处分,对相关负责人3人政务处分。

  5.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

  (10)关于“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二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工作规程》并严格遵照实施,镇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长乐区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镇党委于6月、12月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报告机制。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张某某等5位同志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镇党委指派专人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党政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经认真梳理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1年金峰镇党委先后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4次,党政班子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到一线上党课45次,受众2700人,订购党史四本指定学习材料各350本,共计1400本,及时收集、研判、处置有害信息218条,向上级宣传部门报送网络舆情536条,网上活动及阅批任务777条。今后我镇党委将继续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工作部署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避免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并对宣传委员林某予以谈话提醒。

  6.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12)关于“村(居)线索摸排力度不够,未排查报送涉黑涉恶线索”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信息报送、联合查处工作制度,及时核查及时办理,及时报告,及时反馈,确保全面高效、高质量办结;二是充分发挥镇级扫黑办职能作用,及时转办掌握的问题线索,完善统一受理、分级分类核查、归口负责的线索核查机制,做好案件线索跟踪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政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工作制度,真抓真管线索摸排工作;四是村(居)委会强化宣传力度,利用民主生活会、党员志愿者活动等,多途径、多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民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以党员带动群众、引导群众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地同涉黑涉恶犯罪做斗争。

  7.移风易俗工作仍需加强

  (13)关于“审批制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经了解,胪峰社区主任事前已先后致电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口头请示并得到同意审批的答复后将申请表格交由经办人员游瑞宇完善签字手续,但其到镇里后没有自己找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签字而是将表格留在移风易俗办公室,并且未知会镇移风易俗经办,造成疏漏。鉴于该经办目前已离职,我镇未对其进行追究。今后我镇党委进一步严格督促村居完善审批程序流程,2021年至今,我镇共审批9场镇村干部操办的酒席活动,均已按照要求填写事后反馈,并督促移风易俗办公室加强材料审核把关。

  (14)关于“村级三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移风易俗“三员”人员的管理,要求村居在进行“三员”人员的调整后必须上报镇宣传办,并及时上墙。镇、村两级定期召开“三员”人员培训会议。2021年11月,重新梳理上报村(社区)监督员24名、网格员119名、宣传员24名;二是加强对“三员”人员履职情况的督察,对于拒不履行职责的“三员”人员进行约谈。截止至2021年12月,我镇共约谈“三员”人员15人次。

  (15)关于“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镇纪委综合分析并通报了2021年下半年移风易俗通报情况,督促各村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移风易俗审批、巡查制度,特别是对于党员干部参加、操办酒席,实行相关制度。特别是2021年11月,金峰村发生违反长乐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规定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金峰镇党委充分认识到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增强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区纪委深入调查,分别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党纪处分。通过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听取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严格落实纪委通报近期督查情况;分管点评近期成效、分析存在问题;主要领导强调工作责任,适时分析研判形势趋向,细化工作目标,强化村居主干星级管理,严肃处理隐瞒不报、APP遗漏录入问题的直接责任人等机制。一以贯之地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履职,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其次,自2022年3月13日以来,镇纪委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向各村居传达区委、纪委纪关于疫情期间移风易俗工作最新要求及工作精神,并要求各村居会后及时传达给村两委及党员干部群众,扩大知晓面,鼓浓宣传氛围,遵循“丧事简办、喜事延办、宴会不办”的工作原则,结合金峰镇域内的洗浴中心、脚按店等和各村内的“茶馆”棋牌室和麻将馆等实际情况,督促村委会与金峰派出所包村民警积极配合,加强场所管理,同时督促金峰市场监管所加强餐饮店的“堂食”经营情况进行管理,发现大型活动及时报告、及时依规处置,强化行业监管,督促镇政府投入3.8万元对全域内各村操办酒席场所的探头300多个进行修复,督促镇移风易俗办加强探头的日常监管,强化技防+人防治理手段,发现问题镇宣传部门及时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场所予以断电处置,及时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16)关于“形式主义屡禁不止”的整改情况。

  镇党委进一步规范完善党组织学习制度,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经办进行培训,通过下派指导组等形式,指导各下属党支部规范相关制度;制定学习情况检查方案,镇党建办定期组织专人对各党组织工作制度及“三会一课”等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并要求镇机关第二支部郑某等4名干部作书面检查。

  (17)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内河清淤工程(北河干支流集仙村段)工程由集仙村委会作为业主,村委会主任李某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由于资金拼盘、施工队施工缓慢及村委会督促不力等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已整改到位,对集仙村时任村主任李某某(已退休)批评教育。针对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问题,我镇收到文件办理告知单后,立即对上述4家企业(场所)进行整治,并已于2021年5月10日向长乐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办公室上报验收申请报告,上述4家企业(场所)均已于2021年5月通过区级验收,下一步我镇将切实发挥网格化作用,加强摸排工作,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针对首台村在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将林某某等人的承包地确权给其他村民的问题。我镇核查后,对首台村责任人高某某、林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3月4日,由镇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包村工作队、首台村委会以及第一生产队户代表在首台村委会召开土地确权纠纷的协调会,双方当事人均陈述自1998年土地承包以来的有历史演变,根据关于“三筹五统”缴费登记表发现林禄官等户自2000年以及后就没有缴纳土地相关税费,属于弃耕又要田的情况,第一生产队其他队员接手林某某原承包的耕地,没有接受林某某提出的返还并确权其原承包地的要求。对于事实双方均无异议且会签了会议简要记录。

  (18)关于“精神懈怠作风散漫”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镇进一步督促镇便民服务中心强化落实工作考核制度,并对未签到的吴某某等3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全镇的考勤制度,考勤签到实行“日登记,周公布”制度,镇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签到机上进行面相签到、签退,因开会、公干、下村等不能及时签到的需提前签写公出单据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党政办公室留底;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及休假制度,一天以内的假期呈分管领导审批,两天以上(包括两天)由分管签署后呈镇长、书记审批,镇机关干部职工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2021年以来,我镇已对3名长期缺勤的干部予以辞退;四是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形式,责任到人,对值班人员工作要求明确,做好来电及去电处理,来访人员接待,以及带班领导分配的工作等,出现脱岗问题按处罚机制处理,扣除当年绩效奖金,严重者予以效能通报,直至解聘处理;五是调整二级主任科员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分管,加强便民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以及值班制度,并公开办事制度,做到人员身份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加强投诉制度的执行,对于投诉问题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在规定时限内给出答复。

  9.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

  (19)关于“村(居)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有的甚至无内容”的整改情况。

  我镇已要求首台村等6个村对公开栏进行及时更新,目前,相关村居均已按要求更新公开栏,并长期坚持。为切实加强村(居)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我镇全面开展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村级公开栏普遍存在的内容标准低、长期不更新、公开内容无法长期保存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对照文件及目录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20)关于“信息公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陈垱头等4个党支部党务公开栏已整改到位,按要求每季度将党费收缴情况公示,集仙村公开栏中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建设情况、思想建设情况板块内容按要求更改,已整改到位。镇党建办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及党费收缴管理内容,对各村居党务公开栏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村居党建办主任进行党费收缴管理培训,要求各村居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及时将党费收缴情况上墙公示。

  10.惠民资金监管存在漏洞

  (21)关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不到位的问题,我镇核查后责令责任人锦凤村林某某等3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督促三星村委会对历史遗留储存在陈某某、张某某两个账户上关于种粮专项补贴资金,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摸清底数,发放给2013-2017年间被征地群众,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11月9日,农业分管领导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资金的管理。

  (22)关于“低保资金、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针对低保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我镇开展核查。凤山村民政协理员郑某某、金峰社区民政协理员黄某某无具备核查低保对象银行存款的履职条件。黄某某但在上级通报的情况下未及时取消保户陈某某群众参保资格,黄某某负有责任。鉴于黄某某已于2020年10月20日退休,故不另行处置。认真落实低保人员巡查工作,要求各村(社区)每季度对低保人员进行随访,及时了解低保人员家庭情况变化。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对低保申请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并每季度对部分低保人员进行抽查。

  1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23)关于“违规报销体检费”的整改情况。

  已通过查找原始凭证,整理出具体人员名单和涉及金额,现已将由个人医保负担的体检费清退,总金额为1800元。2018年以后的体检项目已不存在这种情况。今后体检将严格区分,行政人员体检费由医保结算,其他人员体检费由镇财政负担。

  (24)关于“村(居)干部违规发放补贴”的整改情况。

  相关违规发放的补贴已退回,时任陈店村委会主任陈某某因联系不上,其领取的4080元未清退到位,我镇督促陈店村加强联系并清退到位。鉴于该情况涉及面广,且2021年村级换届以来,时任村主任均已调岗或离岗,我镇将该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向村级主干进行专题教育,并督促镇“村财镇审中心”加强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5)关于“违规列支慰问费”的整改情况。

  2017年至2020年,我镇对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发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等情况时,会安排专人予以慰问。期间,镇党委、政府主要依据镇财政状况、金峰镇域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并参照工会慰问标准从镇财政“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列支,具体为:科级及以上干部每人3000元,科级以下干部及职工每人2000元。该项经费支出充分体现党委政府的组织关怀,工会慰问科目没有再行列支。巡察工作过程中,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整改,镇政府进一步严格执行工会慰问制度,自查中尚未发现类似问题。

  1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6)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经进一步核实,锦凤村2018年3月收到上级卫生所补助款9.6万元,同年5月专项经费列支9.6万元;塘下村2020年4月收到上级卫生所补助款9.6万元,截止同年9月专项经费列支2.4975万元,余额7.1025万元作为卫生所二层建设装修与配套电器等使用;集仙村2018年3月收到上级防汛抗旱补助10万元,同年8月列支0.5444万元,余额9.4556万元主要用于河道整治防汛专项列支、2021年5月集仙村收到上级卫生所补助款4.8万元,截止同年11月专项列支1.5132万元,余额3.2868万元用于卫生所专项列支;陈垱头村2020年8月收到上级卫生所补助款9.6万元,截止2021年2月专项列支0.9774.63万元,余额8.6225.37万元用于卫生所专项列支,尚未发现其他村(居)存在类似问题。另外,华刘村水利修复款尚余46900元,春耕即将来临,将用于东干渠分支的修复,以满足农户灌溉需要;仙高村水利建设款尚余40000元,仙高村东干渠河道修复及清淤工程由福州市长乐区合一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施工,现已竣工,竣工结算价43001元,施工方开具发票后即可付款;集仙村尚余130000元,计划用于农业灌溉设施修建,因自筹款项30000元未到位,故未进行工程招标。相关责任人为时任村主任,2021年村级换届以来,时任村主任均已调岗或离岗,且涉及面广,镇纪委将该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在村主干范围内开展专项教育,并督促镇分管领导在各自分管的专项资金使用中加强指导监督,确保使用合理,及时;督促镇财政所规范专项资金开支,通过专项应付款,随时查询专款的收支及结余,不得计入补助收入与村级经营性收入混淆一起,作为日常经费使用。阶段性地统计并督促相关分管及各村居及时落实并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7)关于“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的整改情况。

  由镇政府对游某某谈话提醒,之后我镇建章立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制定了《金峰镇现金管理办法》,之后财务审核严格按《金峰镇现金管理办法》、《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政综〔2018〕191号)的要求执行,对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的开支,使用转账支付,积极减少现金使用。

  (28)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全”的整改情况。

  由镇政府对1名村干部谈话提醒,之后财务审核严格按照,《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政综〔2018〕191号)的要求,资金支付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名,3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通过,并在单据后附上会议纪要;一万元以上的支出,应同时附上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50000元以上的支出,应同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单据后附会议纪要。1名经办被调岗处置,督促首台村规范报销附件凭证,由经办补充签字,镇“村财政审中心”强化队伍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证明人员、分管签字后交由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把关报销列支程序。

  (29)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印发《金峰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长金政〔2021〕178号)给镇直部门负责人学习,规范本镇政府采购。

  (30)关于“违约赔偿金未及时收回”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由相关负责人负责整理追踪处理进程;二是依法追回违约赔偿金。我镇已委托镇法律顾问对厦门中渼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进行追讨。目前,已启动司法诉讼程序并按合同约定追索违约金,长乐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案件号(2022)闽0112民初174号,案件正在审理中,依法执行追缴违约金。

  13.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31)关于“招标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专业学习,工程项目管理指定专人严格把关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金峰镇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镇党政联席会已研究通过了《金峰镇使用农村集体“三资”及国有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于2021年12月24日在镇政府北楼三楼会议室举办全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招投标工作专题培训会。巡察时,镇党委现场已对韩某某等3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并作情况说明。

  (32)关于“工程内业资料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督促村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工程内业资料管理的学习、整理及项目资料存档等事项。目前村级单位都已指定专人负责工程内业资料管理、整理及项目资料存档等事项,目前20个村居(除胪峰社区无建设项目外)均已完成整理并收集齐全工程内业资料。

  (33)关于“项目现场监管缺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要求根据相关设计规范施工;二是项目监理报备人员要全员在场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及安全责任关;三是有关项目施工技术人员要严格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实施施工,落实到每个施工环节,严格要求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做到施工过程中报备人员全在场把控安全质量,做到施工现场与内页资料同步进行。同时根据《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协议书》的约定,针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非指定人员和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位的现象,分别给予施工单位锦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罚叁万元,监理单位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叁仟元,均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对我镇参与现场管理的两位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责成他们认真学习有关工程管理的知识和文件。针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于2021年4月27日整改完成,该项目于2021年6月10日完工验收。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4.议事程序不规范

  (3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办法,提高党委班子对党委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二是完善党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明确议事范围、召开要求、表决方式等,并对会务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用党委会、班子会会议专用记录本,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三是指定专人严格落实。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定期检查。实行季度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空白页、漏记、错记等情况,及时纠正,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

  (35)关于“集体讨论研究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镇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召开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时,所有需要发言表态,一律从职务最低的镇领导开始表态,以此推进,最后才到党委书记表态,主要领导不先表态、先定调。

  (36)关于“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会研究干部工作,并存在会议记录混乱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委议事制度。明确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界定“三重一大”决策范围,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研究人事的会议必须是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二是明确专人专本记录。2019年之后,我镇明确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由党政办专人如实分本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严格按照拟稿、核稿、校对、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的程序做好发文工作,同时,我镇已要求相关会议记录人员作情况说明进行反省。

  15.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37)关于“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在开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我镇仅将剖析材料框架发给各班子成员,未向班子成员作详细说明,故出现王某某、游某某等五名同志个人剖析材料未按要求说明是否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领域问题,组织委员对材料把关不严,负有责任。鉴于组织委员已调离金峰,不作处理。今后我镇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进行会前培训,向班子成员讲明各项要求,规范撰写剖析材料,认真审查各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重写。

  (38)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严肃组织生活,要求各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生活,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程和要求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通过下派指导组等形式,举一反三,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各下属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并完整归档相关材料,并要求机关第二支部书记郑某等5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39)关于“党员民主评议走过场”的整改情况。

  组织各支部书记、经办进行培训,通过下派指导组等形式,指导各下属党支部开好党员民主评议会,明确党员民主测评优秀比例,严格民主评议流程,确保每个党员亲自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关于胪峰社区党支部2017年党员评议登记表由一人统一填写,内容一致问题,由镇纪委对2名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16.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

  (40)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对全镇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组织管理规定做好党员关系转移管理工作,专门组织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和各基层党组织党建经办人员学习研讨党章党规,进一步提高党建经办业务水平。

  (41)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已要求未缴纳党费的党员足额补缴党费,我镇责令游某某等7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我镇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各基层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管。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加强

  (4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及所包村(居)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1年12月24日镇委组织开展全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任职专题培训班,新一届两委干部152人全员参训。目前班子成员已对所分管部门及包村(居)开展了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并要求组织部门日后做好对股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

  (43)关于“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足”的整改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党政联席会议、机关大会等平台,及时通报违建、私设小金库等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视频教育片《千万别让利欲熏昏了头脑》、《永远在路上之<拍蝇惩贪>》、《零容忍》等,并通报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针对镇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以案为鉴,形成震慑,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向纵深推进。2018-2021年我镇共党纪立案96人,其中警告、严重警告的2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的有48人,开除党籍19人。特别是2021年度以来,我镇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5人,主要是涉及刑罚及行政处罚方面的,没有发生履职方面的错误。

  (44)关于“对干部出国(境)监督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收缴出入境证件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新摸排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照情况,按要求收缴统一管理,共收集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证件照70份,签定未办理证件照承诺书65份;二是规范干部出国(境)审批程序。对1名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并长期脱岗的镇机关干部按规定予以辞退,镇党委对另外5名责任人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的干部予以诫勉处理。

  18.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45)关于“问责程序不够严谨”的整改情况。

  2018年以来,我镇开展廉政提醒时,个人说明材料中均有体现被提醒人名字,且均由本人签字按手印。2021年,廉政提醒达到19人次,让“红脸出汗”形成常态。针对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的问题,我镇立整立改,在做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执行时,将受处分人意见、执行情况表等材料均复印存档。2021年,我镇已将所有党纪立案的受处分人意见、执行情况表等材料复印存档。

  (46)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我镇立整立改,镇纪委充分认识到日常监督以及重要节点专项监督的重要性,端正工作作风,加强报告写作能力,将常态化监督与上级部署的两节督查工作充分结合起来,并将督查情况落实到工作报告中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9.“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问题

  (47)关于“依然存在会议程序不规范,内页资料缺失,一签多用等情况”的整改情况。

  制定规范的党课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内页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华阳村党总支部书记吴茂建作书面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村干部加强政治学习,增强纪律学习。安排镇党建办人员结合党建E点通对各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整改,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

  20.针对个别村级党组织与非公党组织软弱涣散,部分机关支部与非公党组织未按时进行换届的问题

  (48)关于“个别村级党组织与非公党组织软弱涣散,部分机关支部与非公党组织未按时进行换届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陈垱头、首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已摘帽。镇党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非公党建工作弱化的原因,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非公党建工作,首先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村居党组织书记牵头,派出党建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党建工作;其次认真抓好空壳党组织整改工作,依托新建党支部,将原有空壳党支部吸收合并,对具有双(多)重身份的党员,在“双(多)重管理”基础上将其组织关系划转所在空壳党支部,充实支部党员,截至目前,我镇非公企业党组织已实现正常运行;第三提升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素质,组织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其党务工作方面的专业素质,鼓励党员在企业生产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树立主人翁意识,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健康发展做贡献。

  21.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6年新发展党员年龄、性别、学历三项指标未达标问题

  (49)关于“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三支队伍名单并做好筛选,严格按区委组织部下达的指标数完成相对应的指标,规范发展党员相关程序。2021年,全年发展党员38名,其中35岁以下22名,女性10名,符合上级指标任务要求。

  22.个别村级党组织存在按年收缴党费或用村集体资金垫付党费的现象,党员党费证未发放到位问题

  (50)关于“个别村级党组织存在按年收缴党费或用村集体资金垫付党费的现象,党员党费证未发放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仙高村委会“村财收入上缴党费2153.1元”系为本村党组织党员代垫党费,经镇纪委督促整改,已追缴代垫党员的党费。2020年仙高村党总支部58名党员共上缴党费2406元;华刘村党员刘某某缴纳的500元党费中12元系本人应缴纳部分,剩余488元为自愿多缴纳的党费。华刘村其他党员未缴纳的党费488元已于2022年1月14日补缴到位;凤山村2019年至今已按要求按月收缴党费,按季度向镇党委上缴党费。此外,我镇对仙高村、华刘村、凤山村收缴党费不规范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组织辖区内各村支部书记、经办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的各项工作,及时足额上缴党费。

  23.针对金峰镇党委在其内设机构人员任免及岗位调整过程中,未经党委会研究直接上报组织部门或下文通知的现象问题

  (51)关于“金峰镇作为小城镇试点,未按照上级改革部署做好机构整合挂牌、人员转岗入编、工资转移等相关工作”的整改情况。

  我镇根据《关于印发<乡镇(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委办〔2020〕20号)文件要求,按照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对我镇在编人员进行重新的梳理,相关部门已整合挂牌,相关在编人员转岗入编、工资转移等工作已完成。

  2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原始材料缺失较多问题

  (52)关于“干部选拨任用原始材料档案归档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并坚持落实好各种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存档制度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档案归档之前,保证归档工作按质量进度顺利进行。

  25.首台村私自卖断村集体土地362平方米

  (53)关于“首台村私自卖断村集体土地362平方米”的整改情况。

  关于2013年3月联开自然村理事会与福建省长乐市诚兴针织有限公司签订池塘租凭长期合同,经第一轮巡察发现后,2021年3月25日将永久租凭合同改为租期暂定5年的租凭合同,租金在原每年5000元基础上,自2022年开始每年递增3%。经本轮巡察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主体不符,针对这个问题,首台村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会议通报了巡察存在的问题,会上学习了三资管理有关规定,针对出租主体不符,经会议研究讨论,并经双方协商,决定终止联开自然村理事会与诚兴针织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约,集体土地收归村集体管理出租,重新由村委会与诚兴针织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出租金额在2026年3月24日前保持不变,到期再召开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目前租金已入村财账户。同时,责成首台村向镇党委针对这个问题作情况说明,要求首台村对本轮巡察提出的问题,务必改正,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

  26.农村“三资”监管不严

  (54)关于“农村三资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

  三笔款项均是从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列支,仅登记了应付款支出,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之后各村(社区)用上级拨付的应付款收入购置固定资产时,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长乐区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政综〔2018〕191号)规定编制如下两笔会计分录(1、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2、借:应付款-XX经费贷:公积公益金-专项建设转入)。用村财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金峰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金峰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登记《采购验收单》、《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

  27.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档案保管不齐全

  (55)关于“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档案保管不齐全”的整改情况。

  我镇已责成集仙村、凤山村、陈店村对村集体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待评估报告出来后,重新进行招投标。目前集仙村旧粉厂已收回,正进行资产评估,待评估报告出来后重新进行招投标,凤山小学,陈店村待租期结束后收回重新进行资产评估,陈店村厂房租金5.77万元已收回。

  28.漏收T型广告牌租金6.45万元

  (56)关于“6.45万元租金仍未收回”的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广告公司漏收3.5万元租金问题:长乐联合广告公司以每面每年租金6500元的价格向我镇租赁T型广告牌10面,租期5年(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联合广告公司每年应向我镇缴交租金65000元。2015年初,我镇在改造胪峰大道与星光路交汇路口,增设红绿灯的过程中,需拆除金峰旧环岛、花圃等拓宽交汇路口,拆除物中包含由联合广告公司租赁的的4面T型广告牌。我镇与联合广告公司本着协议商定原则,双方口头同意由联合广告公司自行拆除上述4面T型广告牌,其中产生的拆除费用9000元从剩余的6面广告牌租金39000元中扣除,2015年度联合广告公司向我镇缴纳广告牌租金30000元。2016年,联合广告公司因自身经营,租赁广告业务开展不好,导致其未及时向我镇缴纳6面广告牌租金,经多次督促协调,2016年12月16日,联合广告公司向我镇缴纳6面广告租金39000元,另外缴纳11000元作为2016年7至2016年12月期间广告牌租金,两项共计50000元收入镇财政账户。巡察组指出我镇漏收的2015年广告费35000元实际情况是:2015年联合广告公司原租赁的10面广告因胪峰大道与星光路交汇路口,增设红绿灯改造项目,拆除4面应予以扣除租金,我镇只能收取联合广告公司缴纳的6面广告牌租金39000元,其中9000元作为镇政府与联合广告公司协议商定的拆除费,实际上镇政府只能收取联合广告公司2015年度租金30000元,与账面持平。二是漏收2.95万元占道费的问题:巡察组指出的漏收占道费主要是涉及2015年度福安针织公司、鑫东华公司、银俊广告公司、金港实业公司、卡德龙公司、兄弟集团、峰院针织、金碧辉煌、刘开明(个体)、同济门诊等金峰域内10家企业(个体)经我镇审批后,稳各自在金峰胪峰大道沿边自行建造广告牌,根据福州市物价委员会榕价费字(1998)98号相关规定,上述10家企业(个体)需向我镇缴纳占道费用1500元至3000元不等,具体情况如下:福安针织1面每年3000元,鑫东华2面6000元,银俊广告1面3000元,金港实业1面3000元,卡德龙公司1面3000元,兄弟集团1面3000元,峰院针织1面3000元,金碧辉煌1面2000元,刘开明1面2000元,同济门诊1面1500元,上述10家企业(个体)共计建造11面广告牌,我镇需收缴占道费用2.95万元。2015年底,我镇根据与上述10个公司(个体)签订的协议书,催缴占道费用,发现福安针织、鑫东华、银俊广告、金碧辉煌、刘开明、同济门诊等6家公司(个体)已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收缴占道费;另有金港实业、卡德龙公司、兄弟集团、峰院针织等4家企业表示放弃广告牌的使用权,不愿缴纳占道费。鉴于上述6家企业(个体)无法联系,无法缴纳占道费,4家企业不愿缴纳占道费的情况,2016年初我镇根据协议约定,作出相应处罚,将上述企业(个体)建造的广告牌予以没收,用于抵扣所需收缴的2.95万元的占道费用,上述企业(个体)也接受我镇的处罚。我镇将上述没收的广告牌用于日常公益广告使用,不再产生占道费。2017年4月21日至4月23日,我镇根据规划相关工作要求,将上述11面广告牌子予以拆除。

  29.工程招投标实施不规范

  (57)关于“依然存在先开工后补招投标程序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我镇对刘某某等2名责任人予以诫勉处理。我镇今后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对每个项目前期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村级单位对村级项目提前进行报备,待招投标流程结束后再进行施工,禁止违规施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一组未向金峰镇党委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镇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党委将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长抓不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一)已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安全教育培训抓得不紧”的问题。

  目前我镇已在第三方安全机构的协助下,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等工作。截止1月19日,我镇组织开展消防培训9次,49家规上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接下来我镇将根据今年安全生产年度计划的安排,由镇政府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每个季度根据不同群体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安全月”“平安三率”等各类安全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对生产经营者和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同时加强企业自查自纠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进一步加强检查的力度,扩大检查范围,来督促企业的安全制度落实。

  2.关于“金峰镇日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深不细”的问题。

  巡察整改后,通过镇、村开展拉网排查工作,我镇排查出安全隐患数已整改2405条。2021年以来,22次在党政联席会议上部署安全生产、民房安全隐患排查等有关工作,于2022年1月7日党政联席会议上再次督促各村(社区)上报需安装消防栓与灭火器安置点位,并印发安全生产手册,完善消防安全网络构架。接下来,加强督促相关镇直部门、各村(社区)定期摸排域内企业、老旧房屋集中区、小区的消防设施及通道、电动自行车充电、电线等方面安全隐患情况,并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关于“2017-2018年金峰社区等9个村(居)违规发放51名村干部电话补贴、会议补贴等计6万元”的问题。

  目前相关违规发放的补贴已退回,其中60000元违规补贴已清退55920元,陈店村陈某某因长期不在家,电话联系不上,故4080元尚未清退到位。后续我镇将联同村委会持续联系陈建星及其家属,加强督促力量,争取近期完成我镇补贴资金追缴清退工作。

  完成时限:近期完成整改。

  (二)未完成事项

  1.关于“华刘、集仙、仙高村的冬春修水利和水土保持治理补助等专项资金有26万多元长期滞留”的问题。

  目前华刘村水利修复款尚余46900元,将用于春耕东干渠分支的修复,以满足农户灌溉需要;仙高村水利建设款尚余40000元,仙高村东干渠河道修复及清淤工程由福州市长乐区合一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施工,现已竣工,竣工结算价43001元,施工方开具发票后即可付款;集仙村尚余130000元,计划用于农业灌溉设施修建,因自筹款项30000元未到位,故未进行工程招标。后续我镇将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将专项资金计入专项应付款,不得与补助收入与村级经验性收入混淆;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审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及完工后的效益。

  完成时限: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

  我镇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确保件件有着落。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抽查核实,防止虚假整改、文字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整改工作见底到位。加强督查问效,确保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力、高举轻放、应付交差等问题,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二是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672001;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邮政编码:350211;电子邮箱:113910357 qq.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来源: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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