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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牟平公安捣毁一处非法买卖液化气黑窝点 |
【历史上的今天】
栏目:政企信息
发布时间:2022-09-0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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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2年9月5日(农历2022年8月10日),星期一,【百日行动】牟平公安捣毁一处非法买卖液化气黑窝点。
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非法灌装的“黑气”钢瓶犹如一个个“不定时炸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家用液化气钢瓶一般是10升装
也就是约15公斤
爆炸释放出的能量相当于
150公斤TNT炸药的威力
能炸毁两层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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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2年9月5日(农历2022年8月10日),星期一,【百日行动】牟平公安捣毁一处非法买卖液化气黑窝点。
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非法灌装的“黑气”钢瓶犹如一个个“不定时炸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家用液化气钢瓶一般是10升装
也就是约15公斤
爆炸释放出的能量相当于
150公斤TNT炸药的威力
能炸毁两层楼房
但牟平王格庄镇的刘某某
却罔顾安全
在家中非法存储大量液化气!
近日,牟平公安成功捣毁一非法买卖液化气“黑窝点”,现场查获15公斤液化气罐40个,非法充装的液化气90公斤,充气工具一副、称重秤一台,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8月19日下午15时许,王格庄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王格庄镇前松椒村有人非法买卖液化气。接到举报后,王格庄派出所联合区燃气专班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当场查获液化气罐40个,其中6个液化气罐处于满装状态,共储存液化气共计90公斤,抓获违法嫌疑人刘某某。
经查,刘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自2022年5月至今,从威海一液化气站低价购买液化气,私自储存于自家闲置仓库,而后进行非法销售。
刘某某对其非法买卖液化气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刘某某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牟平公安提醒
未经许可运输、销售液化气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使用液化气一定要从正规燃气供应站购买。如在生活中发现有人违规销售、储存液化气要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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